一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基础知识
1.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急性传染病,已纳入乙类法定传染病甲类管理;
2.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,气溶胶和粪—口(传播途径尚待明确),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;潜伏期1-14天,通常3-7天。
3.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、气促等症状,要及时就诊;
4.不随地吐痰,咳嗽、打喷嚏时掩口鼻,戴口罩、勤洗手可以减少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;
5.做到“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诊断、早隔离、早治疗”,可控制疫情传播;
6.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,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,不隐瞒病情、不带病上课;
7.养成勤开窗通风的习惯;
8.保证充足的睡眠,合理膳食,加强体育锻炼,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。
二、我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必知
(一)疫情排查及报告工作
1.延迟开学期间
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 天内,是否赴武汉等重点疫区参加活动、探访亲友,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及境外返回人员,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、咳嗽症状患者、是否到淄博以外地区旅游,是否出现普通感冒、流感等症状及诊治情况等,要及时向部门报告,填写健康登记表。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,进行隔离观察14天。
2.开学前全面摸底排查
开学前,各部门要对返校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摸底排查登记,逐一建立健康台账。返校及暂缓返校人员均要填写健康登记表,暂缓返校人员(重点关注人员)按照“一人一档”建立健康档案,“一人一策”制定返校方案。
3.开学后健康监测
各部门要组织返校师生员工每日进行症状自查、体温测量(晨午检),部门疫情报告人每日12:30前完成部门日报告、零报告。
(二)隔离工作
根据各部门排查摸底情况,合理安排隔离及转诊。
1.居家隔离
经自查不适于返校的师生员工,密切接触者一般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,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、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 14 天。居家医学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,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,做好医学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,避免交叉感染。观察期间不得外出,如果必须外出,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(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)批准后方可,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(一次性医用口罩),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。
2.校内临时隔离区隔离
经自查允许返校的学生,若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疑似症状,或体温异常(高于37.3度),在按照规定程序报告的同时,立即佩戴口罩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(周村区人民医院6420117、6180120)发热门诊就诊。
发热学生就诊期间、确诊之前,现场登记人员(周围5米范围内人员)暂时到学院隔离观察区(南区16号公寓)隔离观察。
经确认排除疑似或确诊病例回校后,由系院联络员、辅导员(班主任)进行重点健康观察14天。期间到公共场所注意配戴口罩,病例排除信息及时通知现场登记人员,提醒仍需做好个人防护和观察。
3.指定医疗机构集中医学隔离
发热学生为确诊或疑似病例时,学院配合属地疾控、卫生部门做好确诊患者流行病学调查及密切接触者筛查,协助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初步名单;通过发布排查公告等方式,进一步排查潜在密接人员,协助确定密切接触人员最终名单。配合属地疾控部门做好密接人员集中医学隔离、检疫等工作。隔离期间,健康检测、生活起居统一由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和安排。学生组做好远程心理干预、家长联系安抚工作;宣传组做好舆论引导、信息发布(包括一般接触者风险告知:提醒一旦出现发热、咳嗽、乏力、腹泻、结膜炎等疑似症状,立即报告并就诊排查)及舆情监控工作;教学组做好教学(停课不停学)安排。
三、学习新冠肺炎知识,做好自我防护
一是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卫生行为,如勤洗手,室内多通风,咳嗽、喷嚏掩口鼻,不随地吐痰、注意佩戴口罩等;
二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加强室内环境的通风换气,提高环境空气质量;
三是科学膳食,合理营养,加强锻炼,提高机体抵抗力。